全国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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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任务,规范指导各地体育公园建设,群体司、装备中心正组织编制《体育公园配置要求》国家标准。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该标准促进有关运动项目开展,近日,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印发《关于商请提供在体育公园开展的群众体育运动项目等有关信息的函》,商请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提供适宜在体育公园开展的群众体育运动项目有关信息,时间截止到5月25日。

  根据该函件,本次商请提供的运动项目应适宜在户外开展(非室内),运动项目配置的场地设施、器材装备、配套设施和保障人员等相关技术指标应能满足群众健身参与所需最低要求。

  此外,体育公园场地类型分为健身步道、健身广场、专业运动场地、自然场地四类。所提供的群众体育运动项目应充分考虑上述四类场地的基本条件和运动项目所需安全级冲距离。

  近期,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召开了《体育公园配置要求》国家标准线上研讨会,就体育公园配置要求的标准框架进行了探讨。根据工作计划,标准编制组将于今年7月完成《体育公园配置要求》草案稿,满足各地体育公园的建设需求,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